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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名称是营山县绥安街道东城社区慈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本基金由营山县慈善会与营山县绥安街道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以签署协议的形式成立,并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此基金已在慈善中国备案,备案号为:51511322MJQ6472222A26004,本基金从事公益性、非营利性慈善活动,且主要活动范围在营山县范围内。本基金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来源于社会捐赠,均为合法财产。本基金的管理主体是营山县慈善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基金的使用,加强信息公开。
本基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基金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助和支持辖区社工室开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恤病、救灾等方面的慈善项目;
(二)资助和培育辖区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三)资助和发展辖区志愿服务;
(四)c
(五)开展慈善文化宣传;
(六)资助特殊困难群体日常照护;
(七)其他公益性服务、项目或活动。
使用基金时,根据慈善会、营山县绥安街道东城社区慈善基金章程和大额捐赠方共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基金管委会提出使用方案及金额,并填写申请《专项慈善基金拨付函》,报慈善会审批并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