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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调节作用,引导全县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投身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有效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特殊困难,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依托县慈善会成立的一个专项基金。
重点用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项目,预防未成年人遭遇重大伤害或未成年人遭遇特殊、紧急、重大伤害后的救助工作,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引导服务,患罕见病、重大疾病的未成年人医疗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设施设备建设等。
未保基金的管理费由基金账户利息和当年项目支出总额的5%组成,用于该项目的宣传、管理和行政开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