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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文化繁荣,提升人文素养,增强文化自信,营山县关工委文艺宣传协会依托县慈善会成立的一支冠名基金。
基金主要用于文艺演出,基层文艺培训和文化交流,先进表扬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慈善活动。
基金确保所捐赠资金来源合法。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按照基金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协会不得以基金名义独立开展募捐活动和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
协会开展为基金筹资的活动以及围绕基金开展相关慈善公益活动会提前书面告知县慈善会。